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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政策手冊》經修訂單元IC-4「投訴處理及補償」

最近,香港金融管理局以法定指引形式發出《監管政策手冊》經修訂單元IC-4「投訴處理及補償」以令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保障金融服務消費者方面的規定與全球最新的至佳做法看齊。認可機構應在2023年4月5日或之前落實此 經修訂單元。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解決方案

為打擊金融罪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及保險業監管局等監管機構不時檢討及更新其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規例。由於監管要求不斷變化,金融機構正面對前所未有的監管挑戰。
在香港從事簿記建檔及配售活動的監管要求更新

為處理中介人於股權資本市場及債務資本市場的操守問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最近修訂了《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下稱《準則》),加入從事簿記建檔及配售活動的監管要求。有關要求已在2022年8月5日生效。
香港貴金屬和寶石交易商的發牌制度
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的監管要求更新

有鑑於一種名為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的新型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在最近推出市場,為加強對購買金融產品客戶的保障,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近日向認可機構發佈有關於銷售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之指引,重點提出了對銷售有關產品的監管要求和期望。
對香港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發牌制度

鑑於虛擬資產及虛擬資產相關活動在香港零售市場日益普及,有關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發牌制度已於 2022 年 6 月訂立。在這發牌制度下,從事經營虛擬資產服務的人士必須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申領牌照。這個新的發牌制度將進一步提升對虛擬資產和在香港進行的 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監管。
證監會與金管局將針對非交易所買賣投資產品分銷進行共同主題檢視

於2022年3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將共同檢視中介人分銷非交易所買賣投資產品(例如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和公司債券)的情況。這次共同主題檢視的範圍將涵蓋選定中介人分銷產品的政策、程序、系統和監控措施,以及管理層的監察情況,旨在評估他們的作業手法(包括執行產品盡職審查,進行合適性評估及向客戶提供資料)是否遵守相關的合適性規定。
規管受託人及保管人的監管框架和發牌要求—第13類受規管活動

於2022年2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建議引入的第13類受規管活動的監管框架發表了諮詢總結,並就實施細節展開進一步諮詢。第13類受規管活動旨在規管證監會認可集體投資計劃的頂層受託人及保管人(即「存管人」),保障集體投資計劃的資產及對計劃的運作進行監察方面的工作。
證監會和金管局對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金融機構的監管指引

由於虛擬資產相關活動在香港快速發展,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及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2022年1月刊發聯合通函,向有意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中介人提供更全面的監管指引。該通函規定的虛擬資產相關活動涵蓋分銷虛擬資產相關產品、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及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