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審眾環(香港)對有關香港稅法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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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號 – 經合組織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常設機構和居留權的最新立場
新冠肺炎疫情已持續一年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一直密切關注這流行病。經合組織發佈了有關設立常設機構(" PE ") 及企業工作處所更改的指南,主要針對旅行限制對工作處所的影響,以及關於轉讓定價的指南。
2021年2月號 – 新冠肺炎影響下的轉讓定價指南
2020年12月18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經合組織)發佈了關於在新冠肺炎影響下的轉讓定價指南,在新冠肺炎大流行影響期間,為納稅人提供公平而獨立的交易原則,以及如何活用經合組織於2017年發布的轉移定價有關指引。
經合組織指南分為四個部分,重點強調了新冠肺炎疫情下,跨國企業在遵守轉移定價法規方面可能遇到的挑戰。同時,新冠肺炎還可能導致集團內部債務需求的增加。然而,經合組織的這項指南並不涉及金融交易的轉移定價,此項目將涵蓋於2020年2月發佈的另一項指南中。欲了解詳情,請參考我們在2020年9月和10月發佈的稅務通訊。
經合組織指南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 可比性分析;
2. 因新冠肺炎而造成的損失及特定成本的分配;
3. 政府的援助方案; 和
4. 預先定價安排。
歡迎下載本稅務通訊以瞭解更多詳細資訊。
經合組織指南分為四個部分,重點強調了新冠肺炎疫情下,跨國企業在遵守轉移定價法規方面可能遇到的挑戰。同時,新冠肺炎還可能導致集團內部債務需求的增加。然而,經合組織的這項指南並不涉及金融交易的轉移定價,此項目將涵蓋於2020年2月發佈的另一項指南中。欲了解詳情,請參考我們在2020年9月和10月發佈的稅務通訊。
經合組織指南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 可比性分析;
2. 因新冠肺炎而造成的損失及特定成本的分配;
3. 政府的援助方案; 和
4. 預先定價安排。
歡迎下載本稅務通訊以瞭解更多詳細資訊。
2021年1月號 – 即將到來的變化: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支柱一更新
在2019年10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經合組織)發佈了於數位環境下對跨國企業徵稅的最新統一方法的提案,即「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EPS)2.0項目的支柱一。 2019年11月,經合組織發佈了「全球反稅基侵蝕」(GloBE)提案,即「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EPS)2.0項目的支柱二。 於2020年10月12日,二十國集團/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EPS)方案的包容性框架中發佈了兩個關於支柱一及支柱二的詳細藍圖。支柱一的內容關於針對經濟數位化所帶來的稅收挑戰而正在推行的項目,而支柱二則有關特別制定的稅收法規,以確保大型跨國企業於所有營運的管轄區下必須按照利潤最低限度下繳付最低稅項。
經合組織務求在2021年中之前完成實行整個頂目。
本稅務通訊分析了支柱一的啟動,我們將於另一份稅務通訊中就支柱二作出評論。
歡迎下載本稅務通訊以瞭解更多詳細資訊。
經合組織務求在2021年中之前完成實行整個頂目。
本稅務通訊分析了支柱一的啟動,我們將於另一份稅務通訊中就支柱二作出評論。
歡迎下載本稅務通訊以瞭解更多詳細資訊。
2020年12月號 - 轉讓定價文檔電子表格
轉讓定價(TP)制度和相關的轉讓定價文件已應要求於2018年7月引入香港稅法。如果公司符合該準則,需準備並提交總體檔案和分部檔案。要求適用於會計期間為2018年4月1日或之後,到期日為相關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九個月。例如,對於以12月31日為年底的公司,準備總體檔案和本分部檔案的第一個截止日期是2020年9月31日。
最近,香港稅務局(IRD)已開始對納稅人的轉讓定價文件準備進行合規性審查,並要求特定的納稅人填寫並提交電子表格,以及在總體檔案和分部檔案上的資料(“ IR1475表格”)。
請閱覽我們的稅務通訊以得知詳情。
最近,香港稅務局(IRD)已開始對納稅人的轉讓定價文件準備進行合規性審查,並要求特定的納稅人填寫並提交電子表格,以及在總體檔案和分部檔案上的資料(“ IR1475表格”)。
請閱覽我們的稅務通訊以得知詳情。
2020年11月號- 香港政府取消對非住宅物業的加倍印花稅
香港政府認為現在是取消對非住宅物業徵收雙倍印花稅的合適的時機。
2020年10月號 - 「金融交易之轉移訂價分析的最終指引報告」第二部份:資金功能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 於2020 年2月發佈了「金融交易之轉移訂價分析的最終指引報告」(The Final Transfer Pricing Guidance on Financial Transactions,下稱報告)。是次報告為各獨立團體在金融交易方面提供了明確指引,同時本報告為「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報告」(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行動計畫4及8-10的附件指引。
2020年9月號 - 「金融交易之轉移訂價分析的最終指引報告」第一部份:集團內部融資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 於2020 年2月發佈了「金融交易之轉移訂價分析的最終指引報告」(The Final Transfer Pricing Guidance on Financial Transactions,下稱報告)。是次報告為各獨立團體在金融交易方面提供了明確指引,同時本報告為「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報告」(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行動計畫4及8-10的附件指引。
June 2020 - Revised DIPN 39 on digital economy, electronic commerce and digital assets
2020 年 4 月——新冠肺炎和近期中美貿易爭端後的轉讓定價
從中國製造或向中國市場銷售產品的跨國企業 (MNE) 將在 2019 年受到新冠肺炎和最近的中美貿易爭端的不利影響。除了因為上述因素導致全球經濟下滑外,跨國公司將面臨供應鏈中斷和人員跨境流動的挑戰,將可能導致利潤率下降。
April 2020 - Hong Kong issued advance ruling on interpretation of permanent establishment
In February 2020, the Hong Kong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IRD”) published an advance ruling case on interpretation of Permanent Establishment (“PE”) in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