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就持牌法團有關涉及數據風險的風險管理作業手法進行主題檢視的最新情況
穩健的風險管理是持牌法團在面對市場不明朗因素及波動時,維持抵禦能力的關鍵。
在2023年3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表了一份主題檢視當中包括了評估選定的48家持牌法團的數據風險管治。證監會的報告撮述業界在三個風險範疇中的風險管治、監督及管理的作業手法,以及從主題檢視和其他監管活動所觀察到的良好作業手法例子及有待改善之處。證監會期望持牌法團在紓減這些特定風險時應達到的標準亦載於報告當中。
在2023年3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表了一份主題檢視當中包括了評估選定的48家持牌法團的數據風險管治。證監會的報告撮述業界在三個風險範疇中的風險管治、監督及管理的作業手法,以及從主題檢視和其他監管活動所觀察到的良好作業手法例子及有待改善之處。證監會期望持牌法團在紓減這些特定風險時應達到的標準亦載於報告當中。
證監會針對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臺運營商的發牌制度
為了加強虛擬資產領域的投資者保護並降低洗錢和恐怖資金風險,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通過《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監管規定諮詢總結》引入了新的監管規定。這些規定要求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營運者獲得許可證,並遵守風險管理、投資者保護、財務報告等要求,同時實施防止市場操縱和洗錢的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政策手冊》經修訂單元IC-4「投訴處理及補償」
最近,香港金融管理局以法定指引形式發出《監管政策手冊》經修訂單元IC-4「投訴處理及補償」以令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保障金融服務消費者方面的規定與全球最新的至佳做法看齊。認可機構應在2023年4月5日或之前落實此 經修訂單元。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解決方案
為打擊金融罪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金融管理局及保險業監管局等監管機構不時檢討及更新其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規例。由於監管要求不斷變化,金融機構正面對前所未有的監管挑戰。
在香港從事簿記建檔及配售活動的監管要求更新
為處理中介人於股權資本市場及債務資本市場的操守問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最近修訂了《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下稱《準則》),加入從事簿記建檔及配售活動的監管要求。有關要求已在2022年8月5日生效。
香港貴金屬和寶石交易商的發牌制度
最近,當局就從事貴金屬和寶石交易的人士訂立了註冊制度。由2023年1 月1日起,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的監管要求更新
有鑑於一種名為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的新型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在最近推出市場,為加強對購買金融產品客戶的保障,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近日向認可機構發佈有關於銷售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之指引,重點提出了對銷售有關產品的監管要求和期望。
對香港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發牌制度
鑑於虛擬資產及虛擬資產相關活動在香港零售市場日益普及,有關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發牌制度已於 2022 年 6 月訂立。在這發牌制度下,從事經營虛擬資產服務的人士必須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申領牌照。這個新的發牌制度將進一步提升對虛擬資產和在香港進行的 虛擬資產相關活動的監管。
證監會與金管局將針對非交易所買賣投資產品分銷進行共同主題檢視
於2022年3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將共同檢視中介人分銷非交易所買賣投資產品(例如股票掛鈎結構性產品和公司債券)的情況。這次共同主題檢視的範圍將涵蓋選定中介人分銷產品的政策、程序、系統和監控措施,以及管理層的監察情況,旨在評估他們的作業手法(包括執行產品盡職審查,進行合適性評估及向客戶提供資料)是否遵守相關的合適性規定。
規管受託人及保管人的監管框架和發牌要求—第13類受規管活動
於2022年2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建議引入的第13類受規管活動的監管框架發表了諮詢總結,並就實施細節展開進一步諮詢。第13類受規管活動旨在規管證監會認可集體投資計劃的頂層受託人及保管人(即「存管人」),保障集體投資計劃的資產及對計劃的運作進行監察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