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 - 外籍人士个人所得税新政详解

2019年3月14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三则与外籍个人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文件: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
-《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公告”);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
前两则公告对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予以明确,最后一则是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外籍个人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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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2019年4月 - 外籍人士个人所得税新政详解.pdf